2013温岭中考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
来源:温岭市教育局 2013-3-18 12:13:46 |
录取办法 (1)文科实验班按照设定的录取条件实施提前批录取。 温中文科实验班提前录取条件为:考生的数学成绩不低于全市中考数学平均分上25分,科学成绩按80%计入录取总分,其它学科不变,录取区间为原始总分(含加分,下同)全市前1300名。 新河中学和市二中实验班提前录取条件为:考生的数学成绩不低于全市中考数学平均分上20分,科学成绩按80%计入录取总分,其它学科不变,录取区间为原始总分全市前3200名。 文科实验班每校招收两个班,每班40人。不占三所一级重点中学正取分配指标。 (2)省一级重点中学正取指标分为三部分,并依次进行录取。 第一部分15%根据成绩录取:正取指标的15%根据考生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 第二部分55%根据平均分等参数分配:正取指标的55%根据某校在全市平均分以上的人数乘以该校的平均分之积与对全市各初中学校在全市平均分以上的人数乘以该校平均分之积进行求和后的比值,计算出各初中学校的分配名额,其值为四舍五入的整数。具体分配公式为: 某校在全市平均分以上的人数×该校平均分 ━━━━━━━━━━━━━━━━━━━━ ×正取招生指标×55% ∑各校在全市平均分以上的人数×各校平均分 第三部分30%根据应考生数分配:正取指标的30%根据各校应考生数与全市总考生数的比值,计算出各初中学校的分配名额,其值为四舍五入的整数。其中应考生数为基教科审核的某初中学校应考生数,加上非温岭户籍已被我市职高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数的50%。 (3)普高第一批志愿位置固定,按顺序录取。 对温岭中学、新河中学、市二中正取招生55%按平均分上人数与平均分两项参数分配的指标,在一定的区间内根据每一初中学校考生志愿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温岭中学的录取区间为[1,温岭中学正取招生计划的1.8倍],新河中学的录取区间为 [1,温岭中学正取、温岭中学择校、新河中学正取招生计划之和的1.8倍],二中的录取区间为 [1,温岭中学正取、温岭中学择校、新河中学正取、市二中正取招生计划总和的1.8倍]。某校若分配指标为零的情况下予以照顾录取1名(限招应届生且成绩在录取区间内)。30%按应考生数分配的指标也在一定的区间内根据每一初中学校考生志愿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区间的设定和上述相似,1.8倍改为3倍,但不低于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区间如需调整,由教育局局长会议决定。55%分配的指标先录取,30%分配的指标后录取。分配指标未进入录取区间产生的多余指标,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全市统一录取,划出统配分数线。 分配指标录取对象为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非温岭籍应届毕业生。违反教育局学籍管理规定(温教基[2004]256号)的学生不得填报省一级重点中学正取志愿。 (4)文科实验班、普高第二批次和中职各批次均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录取办法为: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总分,按照批次分批录取。同一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市教育局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内(除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外,中职录取不受分数限制,民办普高可降15分录取),先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顺序排序,投档录取顺序排定后,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 文科实验班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时按照规定的条件录取。 (5)市职技校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由学生自愿报名,学校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合格且第三批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者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6)总分排序时如遇同分,则以语、数、英三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则以语文、数学两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最后依次以语文、英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7)全市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由中考招生录取系统自动与基教科电子学籍系统对接,立即进行电子学籍注册。 (8)全市已被录取的考生务必按《录取通知书》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9)普高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普高招生计划数的110%划定。
|
|
|